11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排名前列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北京等21个城市(区)开展排名前列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自2021年11月开始,为期2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新发展阶段住房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各地区、各部门推动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初步成效,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排名前列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称,在各地推荐基础上,经遴选,决定在北京等21个城市(区)开展排名前列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