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渭南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

渭南狐小汐 2019-04-16 10: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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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渭南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渭南市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

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渭南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渭南市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督管理,防范交易风险,保障购房人及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的通知》(陕建发〔2016〕107号)等法规文件有关规定,制定了《渭南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暂行)》《渭南市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实施细则(暂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渭南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渭南市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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