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收购未依法申报被罚40万,两起房地产领域反垄断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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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李玲 3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官网公布两起执法案例,阿波罗亚洲房地产管理有限公司、阿波罗亚洲联合运营平台有限公司因违反《反垄断法》,各被罚款40万元。
通报显示,2021年11月19日市场监管总局对阿波罗亚洲房地产收购唯迅有限公司股权、阿波罗亚洲联合收购广日有限公司股权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立案调查。
收购方阿波罗亚洲房地产,2015年于美国特拉华州注册成立,主要提供投资管理服务。被收购方唯迅2018年于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交易前是金地商置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苏州市工业用地开发和运营业务。
据南都记者了解,参与集中的金地商置1989年于百慕大注册成立,主要从事各类房地产开发业务,包括产业园区、长租公寓、商业地产和住宅等。2018年9月17日,阿波罗亚洲房地产与金地商置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分别持有唯迅50%的股权。
在另一起并购“抢跑”案中,被收购方广日公司在交易前同样是金地商置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上海市工业用地开发和运营业务。2017年8月18日,阿波罗亚洲联合与金地商置达成交易共同控制广日,分别持有广日45%和55%的股权。
据市场监管总局介绍,两起收购案的交易双方在上一年度的全球营业额、中国境内营业额均达到申报标准,但在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前,都未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经评估,这两项经营者集中不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根据《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违法实施集中的,将面临较高50万元的罚款。基于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给予阿波罗亚洲房地产、阿波罗亚洲联合各40万元罚款。
来源: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陈楚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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