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明确有房即可入户

搜狐焦点渭南站 2024-11-29 08: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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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成年非莞户籍人员,可在东莞申报居住登记,随迁子女和父母。房屋产权人或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父亲或母亲可作为申请人,家属可随迁。自2024年11月27日起施行。

11月27日,广东东莞市公安局印发《东莞市公安局关于增加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在东莞市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成年非莞户籍人员,已在东莞市申报居住登记的,其本人或配偶可以申请入户东莞市,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随迁。房屋产权人、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作为申请人,家属可以随迁。

通知指出,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是指在东莞已办理住宅房屋不动产权登记,或已购买东莞市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合同备案。

通知自2024年11月27日起施行。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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