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租房新规优化准入条件 惠及更多住房困难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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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昆明市政府印发《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重点围绕公租房准入、配租、退出三大核心环节进行优化,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据悉,新规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原《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同步废止。
《办法》大幅优化准入条件,降低保障门槛、扩大保障范围。其中,取消非当地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本地工作满1年并缴纳社保”的限制,非当地户籍人员只需取得昆明市主城区公安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明,即可与本地户籍人群享受同等准入标准。
同时,调整核心准入指标,将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放宽至“不超过云南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3倍”,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调整为低于本地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60%,取消原有财产及工商注册资本限制,让更多住房困难群体可享受保障。此外,明确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方可申请公租房。
《办法》在退出管理环节凸显“以人为本”,完善柔性退出机制。对被取消低保资格但仍属于低收入家庭的承租人,给予不超过3年的租赁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分级定租标准缴纳租金;对收入不再符合保障条件但确无其他住房可迁入的承租人,腾退期满后可继续承租,按市场租金标准计费。
此外,《办法》首次要求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指定物品处置人,解决承租人未按程序退房、物品遗留占用房屋的问题;新增文书送达约定条款,缩短违规承租人腾退时间,保障公租房公平善用。此次新规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公租房管理,提升保障效能,为昆明市住房困难群体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住房保障服务。
来源: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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