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渭南勇哥 2020-03-29 10: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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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渭南(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1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渭南(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1名委员,2019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渭南市政府管理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事业单位,设7个处(科),12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62人,其中在编59人,非在编103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281家,实缴单位3945家,净增单位331家;新开户职工2.23万人,实缴职工25.65万人,净增职工1.74万人;缴存额32.27亿元,同比增长21.09%。2019年末,缴存总额219.9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20%;缴存余额85.7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10%。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1家,比上年增加(减少)0家。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17.31亿元,同比增长12.04%;占当年缴存额的53.64%,比上年减少4.33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134.1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8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较高额度5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较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较高额度5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70万笔23.5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75%、30.33%。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5万笔17.95亿元,韩城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5万笔5.60亿元。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82亿元。其中,市中心5.26亿元,韩城中心0.56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91万笔91.06亿元,贷款余额66.57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1.81%、34.88%、36.30%。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7.60%,比上年末增加8.66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比上年增加1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融资:无  

(六)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6.81亿元。其中,活期6.5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4.10亿元,1年以上定期6.2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7.60%,比上年末增加8.66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24600.41万元,同比增长27.83%。其中,市中心21202.32万元,韩城中心3398.09万元;存款利息6182.30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8416.25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1.8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1984.67万元,同比增长35.69%。其中,市中心-3.74万元,韩城中心1988.41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205.18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714.77万元,其他64.72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22615.74万元,同比增长27.19%。其中,市中心21206.06万元,韩城中心1409.68万元;增值收益率2.83%,比上年增加0.1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8035.28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034.3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546.08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034.38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61.37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2161.37万元,韩城中心上缴0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0495.35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781.87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11701.87万元,韩城中心提取8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1494.78万元,同比下降12.07%。其中,人员经费1207.74万元,公用经费258.81万元,专项经费28.23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431.04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165.92万元、236.89万元、28.23万元;韩城中心管理费用支出63.74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41.82万元、21.92万元、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4.85万元,逾期率0.02‰。其中,市中心0.02‰,韩城中心0‰。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年末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3%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18035.28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0495.35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7.59%,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03%。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9.16%、7.28%和21.09%。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1.09%,国有企业占7.83%,城镇集体企业占0.41%,外商投资企业占0.6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6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31%,其他占2.05%。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5.47%,国有企业占45.79%,城镇集体企业占1.08%,外商投资企业占1.9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7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56%,其他占3.42%;中、低收入占99.32%,高收入占0.68%。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2.35%,国有企业占11.68%,城镇集体企业占4.75%,外商投资企业占1.8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8.2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6.65%,其他占4.46%;中、低收入占99.20%,高收入占0.80%。  

(二)提取业务:2019年,6.7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7.31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0.8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9.6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3.88%,租赁住房占7.37%,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9.1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0.1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71%,出境定居占0.95%,其他占3.31%)。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20%,高收入占0.80%。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88.27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9.89%,比上年末增加0.68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8677.52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93%,90~144(含)平方米占82.59%,144平方米以上占14.48%。购买新房占95.33%(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4.5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16%。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7.07%,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2.93%,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9.36%,30岁~40岁(含)占46.20%,40岁~50岁(含)占19.37%,50岁以上占5.07%;首次申请贷款占91.85%,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8.15%;中、低收入占99%,高收入占1%。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2767笔94291.90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19144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54950.25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四)住房贡献率:

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1%,比上年增加0.61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无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较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  

1、我市2019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18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从2019年7月1日到2020年6月30日。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较高上限不得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渭南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即15145元/月,较低下限不得低于上一年度的渭南市较低工资标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建金〔2016〕74号)要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不低于5%,不得高于12%。  

2、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无调整。  

3、2019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无调整。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按月做好系统电子稽查上报工作。及时核查、清理数据库中“一人多户”“个人信息不完善”等问题,并严格按照住建部颁布的基础数据标准,在已贯标的基础上,继续补充完善基础数据,库表以29个基础数据表、394个基础数据项为核心进行扩展设计,数据项名称、数据类型、长度以及取值范围均与标准一致,根据电子化检查工作月检结果显示,目前各项数据贯标率达98.98%。渭南中心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已于2018年10月底完成并已上线运行至今。目前中心已互联开通的信息平台有:12345政府服务热线(公积金查询热线)、中心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短信、自助服务终端、手机APP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支付宝查询等。其中: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整合于“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可实现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咨询和账户查询;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部署在中心网站首页,可满足相关业务的查询和部分业务的申请办理;手机APP客户端、微信公众号于2018年11月上线至今运行正常,可实现相关业务的查询及办理。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2019年4月完成了全国数据平台的接入工作,并按要求上报个税抵扣中相关的公积金信息;6月完成了住房公积金短信群发系统的升级工作,由原来的全省版升级为目前使用的全国版短信系统。新系统上线后,全国范围内的手机号码均可在本中心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客户端等服务渠道注册时,实现推送短信验证码进行个人身份的实名验证,同时免费向在本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发送贷款办理、扣款还款前提醒、逾期催收通知等信息服务;9月完成了业务G系统2019Q4新版本和相应的综合服务平台新版本的业务测试、升级及上线切换工作;10月完成了与网信办网络、数据对接工作,签订了相关的数据保密协议以及“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的前期开发工作,目前正在对共享数据进行显示调试工作;11月成功接入省住建厅组建的“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并按要求上报相关的公积金信息。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包括:文明单位(行业、窗口)、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和个人等。  无上述情况发生。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无上述情况发生。  

(七)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无上述情况发生。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1、为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部门联网和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进度,打通便民“最后一公里”,推行“互联网+公积金”优质服务,实现中心始终坚持的让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经多方努力,中心已和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了《征信系统接入服务协议》。目前,按照人民银行制定的接口技术规范,已完成了相关软件开发工作,完成了人民银行二代征信系统数据上报接口程序的开发及联网工作,目前已进入相关业务数据上报的测试阶段,待测试通过后可实现中心自助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功能。 

2、目前中心内设人秘科、公积金管理科、财务会计科、贷后管理(风险控制)科、稽查科、信贷科、监察室,并在临渭区、高新区、华州区、华阴市、潼关县、蒲城县、白水县、富平县、大荔县、澄城县、合阳县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韩城市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心网站: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址:gjj.weinan.gov.cn

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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